堆高機鉛酸電池壽命平均約2年~5年,一般而言,電池在第二年時就需要維修,到了第三年可能不敷使用就必須汰換成新電池,
但是如果在一開始就針對電池有良好的使用及管理,在第三年時仍可透過維護繼續使用到第四年甚至是第五年,
因此堆高機電池的加水方式及注意事項十分重要。
• 電瓶不可過量放電(使用)至80%以上,放電深度越深則循環壽命次數會減少,即電量表上2/10格或1/5格時,應立即充電。
• 加水時不可超過上限。(比重下降,電瓶蓄電量變小,甚至於電瓶液溢出導致比重不足)。
• 電瓶溫度過高,會嚴重影響電瓶壽命,超過50°C應停止操作讓電瓶降溫。
• 電瓶容量不足一日工作須多次充電時,應先讓電瓶降溫(45°C以下)再進行充電。
• 充電中產生之氫氣易引發爆炸,嚴禁火花靠近及放置金屬製品,應選擇通風良好區域充電。
• 充電時電瓶箱蓋、液栓蓋全部打開,以利散熱降溫,尤其夏天及高頻率使用之電瓶。
• 每星期清潔電瓶外部,保持乾燥清潔,以防止漏電、短路。
• 電池充電有兩種模式「最適」及「均等」,平常請使用「最適」模式充電,固定每月至少時施一次「均等」充電。
• 「均等充電」因充電時間較長,務必在不會使用到堆高機時實施。
• 每一個月應於充電完成後及電池使用前,檢測電瓶水比重一次,如有異常應即時調整。
• 電瓶如有異常,應立刻反應處理。
電池加水方式
►補水須使用蒸餾水,不可使用其他水源。充電後水位須保持在標示線上(最高液面),不足時應補充蒸餾水。
►充電前應檢查水位是否過低(最高液面看不見水),若水位過低則須補水後再充電,若缺水充電會造成整個電池燒壞。
電池組禁止過充、過放
►過充定義:電池充電最高總電壓為60V,可容許最高上限為61V,超過此電壓即為過充。
►過放定義:電池組在進行工作時,電壓下降至46V必需進行充電,或更換備用電池,低於此電壓即為過放。
除上述電池使用注意事項,日日興也有「BMS系統」 ,可以數據化即時呈現電池各項狀態,提高電池維護效率,延長電池壽命。
詳情請詳閱BMS系統或是來電洽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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